公司變更名稱申請材料
⑴法定代表人簽署《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領取,公司加蓋公章);
⑵《企業(yè)(公司)申請登記委托書》(領取,公司加蓋公章),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和被委托人的權限;
⑶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內容包括:決議事項、修改公司章程相關條款,由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內容包括:決議事項、修改公司章程相關條款,由發(fā)起人蓋章或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
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董事會決議,內容包括:決議事項、修改公司章程相關條款,由董事簽字。
⑷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變更名稱必須報經(jīng)有關部門批準的,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⑸公司章程修正案;
有限責任公司由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
股份有限公司由發(fā)起人蓋章或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確認。
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由投資人蓋章。
⑹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
注:依照公司法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公司申請名稱變更登記適用本規(guī)范;
以上各項未注明提交復印件的一般均應提交原件;
提交復印件的,應由公司加蓋公章并署明與原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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