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分公司是公司的分支機構,公司法規(guī)定它是不能設立獨立法人的。所以,分公司自然不存在法定代表人,其*高職位我們一般稱為負責人。所以題目中的說法其實是不嚴謹的,關于分公司負責人的變更下面我們詳細解答一下。
分公司負責人的變更并不復雜,首先您需要備齊以下材料:
1、隸屬公司蓋章及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原件1份);
2、經辦人身份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
由企業(yè)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同時提交企業(yè)登記代理機構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1份,須加蓋 本企業(yè)印章,并注明“與原件一致”);
3、企業(yè)申請登記委托書(原件1份)(可在申請書內填寫);
4、分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5、隸屬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負責人的任免職文件(原件1份,可在申請書內填寫);
6、分公司新任負責人身份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
材料備齊以后,憑總公司提供的新老法人任免的紅頭文件復印件,到政務中心工商窗口領取企業(yè)信息變更表,填好后交給新老法人簽字。然后帶以上材料以及新老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和分公司公章到工商局窗口辦理變更就可以了。經過審查核準后,領取變更過后的執(zhí)照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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