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guān)于公布省公安廳等部門取消政務服務事項申請材料清單的通知》文件精神,自2018年6月13日起,全市各級登記部門辦理公司注銷登記、分公司注銷登記、非公司企業(yè)法人注銷登記、營業(yè)單位注銷登記等10項注銷登記不再要求提交稅務機關(guān)出具的清稅證明材料。
至此,清稅證明不再成為上述注銷登記事項所必需的材料。這一舉措不僅簡化了企業(yè)的辦事流程,提高了企業(yè)的辦事效率,免去了企業(yè)工商、稅務兩頭跑的奔波之苦,更是積極響應市政府“*多跑一次”的號召,破解辦事難點、堵點的又一有力舉措。
下一步,蕪湖市工商局將積極探索、出臺更多便民利企新舉措,*大限度為辦事群眾多做實事、多辦好事,不斷提升群眾滿意度,增強百姓對改革的獲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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