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則是不自由性的,例如,簽訂合同等對外的事宜必須要出具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公章、財務章等材料,也需向掛靠單位申請領取,若是因為沒有自己獨立的帳戶,當客戶的資金打到掛靠的單位帳戶的時候,提款會變的非常麻煩,這是其中一個劣勢。
一、是掛靠公司經營,對于公司的財務來說是比較復雜的,主要表現(xiàn)在公司的稅務處理的方面,因增值稅中不止含有銷售產生的銷項稅,還包括有購進的產生的進項稅,并且還需考慮所得稅的問題。
因此:
1、要考慮承擔應繳的增值稅。如果沒有進項增值稅票,可協(xié)商去支付多少個百分比的增值稅給掛靠的公司,之后不需要再核算每筆的業(yè)務所產生的增值稅了。
2、應考慮需要承擔應繳的所得稅。這方面可以協(xié)商,用費或者票據來抵消利潤,從而不需繳納企業(yè)的所得稅。
3、資金分開使用容易:另外設立一個專門結算的帳號,自己控制的私人印鑒。
4、掛靠協(xié)議對外的法律的效力比較低,因此*好以掛靠公司業(yè)務的部門形式表現(xiàn),不然公司所在地的稅務的部門會認為掛靠的公司有虛開增值稅的行為,這會導致處罰。
二、因掛靠的地址而產生的法律后果,掛靠的當事人需要依法對法律后果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三、掛靠是單位的或者個人的,在沒有取得相應資質的情況下,借用符合其資質的施工企業(yè)的名義承攬施工任務且并且向該資質施工的企業(yè)去交納相應“管理費”這種行為。
四、依據《建筑法》的第二十六條的規(guī)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單位需要持有依法取得的資質證書,并且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業(yè)務范圍之內承攬工程。
五、禁止建筑的施工公司超越該公司資質等級所許可的業(yè)務范圍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的建筑施工的公司的名義承攬工程。禁止建筑施工公司以任何形式允許或個人或其他單位使用本公司的資質證書、營業(yè)執(zhí)照、及本公司的名義承攬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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