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yè)執(zhí)照變更分公司負責人申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辦理事項、權限、授權期限。
3、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分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必須報經(jīng)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4、分公司變更負責人的,提交公司出具的原任分公司負責人的免職文件和新任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填寫《變更登記附表-負責人信息》;
5、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
6、分公司的《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
注: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分公司申請變更登記適用本規(guī)范。
2、《分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變更登記附表-負責人信息》可以工商局網(wǎng)站下載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領取。
3、提交的申請書與其它申請材料應當使用A4型紙。
以上各項未注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簽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蓋公章或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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